当我们有意识地朝向神之「引导」,便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。例如,我渴望全面且泰然地谈论宗教,畅快地表述我心中之想法并令他人受益,但却无法如愿;无论我怎么努力,效果总是有限。我希望透过有说服力的诚恳话语来传达《古兰经》的律法与真主的诫律,但往往在某一处舌头便彷佛打结般停顿下来。我希望礼拜时能全然沈浸于礼拜的喜悦中,全然抛却世俗的纠葛,但即使做了一千次礼拜,却连一次都达不到这种层次。总而言之,即使我不能了解我的目的,我依旧诚心地怀抱愿望。因为事情的成就与否,在于那「全能者」。

信仰的爱与喜悦、对天堂的强烈渴望、心满意足地领受真主之所赐,这些都是真主所赐予我们心灵的厚礼;而且只有祂能厚赐此恩。我们选择祂、朝向祂,祂便接受、降下「福泽」(Blessings)与「引导」。萨杜丁.塔夫塔札尼(Saduddin Taftazani)云:「信仰乃真主于人之灵魂中点燃的熊熊烈火,作为其使用自由意志的后果。」这份恩典如此浩荡,我们应该善用自由意志以获得它。只要你按下开关,你的生命就此大放光明。这个看似薄弱的意志力、这份朝向信仰的意念,即为获致「引导」、徜徉于神之「光」(Light)之普照下的不二法门。

有些人或许会问:倘若「真主就是这样任由祂所意欲的人迷误,和引导祂所意欲的人」(古兰经74:31),那祂又怎能要祂的仆人解释今世的一切?

我们无法将恶行归于真主,因为那是我们自己造成的:「无论有什么好处降临到你,都是来自真主的,但是无论你有什么坏事,却是你自己招致的。」(古兰经4:79)我们遭难时,只能责备自己,因为「即使是最轻微的事物,真主也绝不会亏负任何人。」(古兰经4:40)真主根据祂为造化制定的因果法则,再考虑我们的抉择与行为,导生了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。由此可知,凡是冥顽不化地固守错误之信仰、拒绝听从和遵守神之诫律者,将渐渐丧失对信仰的察觉力,最后他们的心灵将犹如被困在囹圄之中。既然真主制定这些律法,则囚禁心灵、致人彷徨于迷津之中,亦拜祂所赐。然实际上,人的自由抉择与喜好,才是这个苦果的始作俑者。此种命运既非前定,亦非不公。

当我们在有生之日所努力获致正道与内在启发的努力水道渠成之时,即为我们获致后世幸福之时。《古兰经》云:「除了离经叛道的人之外,祂不以譬喻令人迷误。那些人在与真主缔约之后,又背信毁约,并且断绝了真主所曾命人联络的,且在地方上为非作歹。」(2:26-27)真主不令任何人迷误,除了那些祂所知道的拒绝信仰的人。在此,使人误入歧途指的是━真主遗弃了这个人,撤销祂对他的福赐。真主知道谁会否定真理,坚持不信;祂会抛弃那个人。至于我们究竟值不值得蒙受祂的恩典和福泽,就全凭我们的自由意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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